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〔2025〕第262号
于淑成因保管不善,将金台区上马营新区一36号楼2单元20号,宝鸡市房权证房改字第29395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于淑成
2025年07月29日